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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《大通县县管班子和县管领导季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在全局内构建“目标、责任、实效”考核指标体系,把考核“软指标”变成“硬任务”,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。
大通县司法局在落实《大通县县管班子和县管领导季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基础上,精细化“解剖”所承担的考核指标,制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一项指标、一个办公室承担一项指标的“1+1”工作机制,切实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末端。在日常工作中,及时按照县委组织部考核通报,开展“周督导、月通报、季考核”,不断查漏补缺,及时跟进存在的痛点、堵点、盲点,将问题发现在一线、解决在一线。
下一步,大通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《大通县县管班子和县管领导季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,不断细化落实措施,锚定目标抓落实,集中精力办大事,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质量,激励干部干劲。
(通组 大通县司法局)
《青海日报》(2023年08月18日 第10版:综合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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